網路消費刷Visa金融卡週週送iphone4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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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期間:2012年4月1日~2012年6月30日止
網路購物刷Visa金融卡(含網路購物、電視購物交易、郵購或傳真交易、繳費稅、保費),國內單筆交易滿NT$399元即享一次抽獎機會;國外單筆交易不限金額,每筆可享有五次抽獎機會,消費完成後需於Visa官網www.visa.com.tw 登錄交易及個人資料,即可參加iPhone4S好禮週週送抽獎活動!

活動網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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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:

本次活動僅適用於台灣發行之Visa金融卡 (Visa Combo卡、信用卡、電子錢恕不適用),且帳戶在活動期間內未被註銷,或無逾期欠款超過三十天者。
凡參與抽獎活動之Visa金融卡持卡人(以下簡稱“參加者”)必須確保已提供一切所需之資料及在達到本活動之標準之情況下,才可參加抽獎。參加者若未能提供所需資料或提供資料不完全或不正確者,其活動資格將會被取消,該參加者不得異議。
參加者須持台灣發行之Visa金融卡進行下述符合活動資格之交易(以下簡稱”合格交易”):網路交易、電視購物交易、郵購或傳真交易,不包含所有在實體商店之刷卡交易,國內單筆交易滿新台幣399元(含)或國外單筆外幣交易不限金額,並成功登錄交易資料於活動網站,方能參加抽獎活動。
本活動期間自西元(下同)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止。
參加者須在2012年4月1日凌晨零時至2012年6月30日23時59分之期間使用台灣發行之Visa金融卡進行前述所定義之”合格交易”,並於本活動之最後期限2012年6月30日23時59分前上網完成登錄手續方為有效,逾期者將不得參加。
凡於活動期間內,參加者持Visa金融卡於國內商店(係指該商店登記註冊於台灣之商店,下同) 單筆交易滿新台幣399元(含)以上或於國外商店(係指該商店登記註冊非於台灣之商店,下同)單筆外幣(係指原始交易幣別非新台幣,下同)交易不限金額亦不累計,皆可透過Visa指定之方法登錄參加抽獎活動(以下簡稱“抽獎”)。參加者之每筆”合格交易”限登錄1次,重複登錄視為無效。
國內單筆合格交易滿新台幣399元(含)以上,可獲得1次抽獎機會,每單筆符合資格之登錄交易僅享1次抽獎機會。
國外單筆合格外幣交易不限金額亦不累計,每單筆符合資格之登錄交易享5次抽獎機會(即抽獎系統將自動複製同筆網路交易之登錄資料共計5筆資料,參與當次抽獎,同筆網路交易限登錄1次)。
本活動所稱之合格交易類型,包含一般商品購貨交易、保費、學費、稅款。不包括國內ATM提款、轉帳、晶片金融卡 (Smart Pay)消費扣款、年費、掛失手續費、調閱簽單、爭議款及帳單繳交等各項費用
參加者若將同筆商品或服務分拆2張(含)以上網路交易或有任何違反誠信原則之交易,或參加者於同一網路特店單日刷卡逾10次(含)以上,或參加者於活動期間內於同一網路特店之刷退交易高於5筆以上等事項,將排除參與本活動之資格。
參加者於活動期間所登錄之”合格交易”,若有付款失敗、訂單取消、退貨、交易取消、非持卡人本人所為之交易、違反Visa金融卡發卡銀行約定條款之交易、違反本『網路消費刷Visa金融卡,iPhone4S好禮週週送』活動相關規範之交易情形者,將取消活動參與資格。
抽獎辦法:
本活動抽獎方式為於活動期間內,每週(7天)抽出1名「網路消費刷Visa金融卡,iPhone4S好禮週週送」中獎者,共13名。
活動期間內,每週(7天)抽獎之計算日期定義為2012年4月1日(週日)至週六為一週(例如: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4月7日,為第一週;2012年4月8日至2012年4月14日,為第二週,以此類推),共計13週。每週抽獎資格不予以累計。抽獎資格以參加者登錄時間為準。
本活動「網路消費刷Visa金融卡,iPhone4S好禮週週送」之獎項,每位參加者僅以1次中獎資格為限,不得重覆中獎。
參加者透過Visa活動網頁登錄抽獎時,必須輸入以下資料方可參加抽獎:
中文全名(如非本國人,限填護照上所登記之英文姓名)
性別
年齡
身分證字號(外籍人士請填護照號碼)
電子郵件
聯絡電話
地址
Visa金融卡卡號(前6碼及後4碼)
交易日期
交易幣別
交易金額
交易類別(佔本次交易最大金額之類別)
交易之網站首頁,非網路交易請填寫商店名稱
參加者須自行保留所有交易之相關憑證(如購買證明、付款成功證明書或帳單明細表等),以利中獎核對及領獎之用。
Visa金融卡活動網頁登錄之所有內容必須與交易憑證相符,包含持卡人姓名、卡號(前6碼及後4碼)、交易日期、交易幣別、交易金額等。持卡人同意Visa就持卡人所提供之交易資料與發卡行進行查證,如有爭議,Visa擁有最終決定權。
中獎名單將在2012年7月31日前公佈於Visa官網www.visa.com.tw。
參加者於Visa金融卡活動網頁登錄之資料皆由Visa或其代理單位驗證,若不符合參加資格,將不得參與抽獎,該參加者不得異議。
參加者若因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填寫不正確,導致無法正確傳達中獎通知訊息而影響得獎權益,將不再另行通知中獎者。
若有任何原因未能確認最後中獎者,Visa保留於候補名單中,另行確認最後中獎者之權利。
獎項細則:
本活動贈品為iPhone 4S 16G(無法選色)公司貨。贈品規格以廠商購入之商品規格為準。Visa及廠商不負責商品後續維修及保固等相關服務事宜。
贈品以實物為準,不得折換現金、兌換其他產品或優惠、轉讓或轉售他人。如有不可歸責於Visa之事由致無法提供iPhone 4S 16G,Visa有權將iPhone 4S 16G變更為其他價值同等之贈品。
本活動獎項屬於機會中獎,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,當所得獎項市值為新台幣20,000元以上時,則需繳交10%之機會中獎稅金(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為20%),並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。
領獎方式:
中獎者於中獎後會接獲電話通知,並以電子郵件寄發中獎通知書。中獎者須於中獎通知書內指定之日期、時間及地點領獎,並須出示所有有關之證明文件才能領取獎項。若中獎者未能於領獎通知書上註明之日期內完成領獎手續,或無法繳納應繳稅額,即視同自動放棄中獎資格。
中獎者本人須出示以下所有證明文件才符合領取獎項之資格:
Visa發出之領獎通知書
中獎者之中華民國有效身分證正本以及影本(境外人士須持有效護照)
登錄抽獎之Visa金融卡
登錄抽獎之交易憑證
印章(需當場完成中獎申報及繳納10%中獎稅)
所有參加者於抽獎及領獎中所遞交之資料必須屬實。
任何被懷疑或經證實之詐騙及/或權利濫用個案,將可能導致參加者之登錄及/或應得之獎項被即時取消及/或中止。
Visa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及中獎情況是否涉嫌人為操作(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情形),對蓄意偽造、詐欺或其他不正當之方式意圖兌領之特約商店及持卡人,Visa除有權撤銷其中獎資格或排除其參與本活動外,並得保留法律追訴權:
特約商店之負責人、受雇人及其親屬關係人於自行開設或受雇之特約商店內消費。
分割交易金額:將單一交易金額或同一購物車之商品分割為數筆,分別利用二筆以上之刷卡交易完成(即俗稱分刷)。
疑似異常交易行為之多筆交易: 如刷卡消費過程異於過往消費或一般社會通念,以密集或違反常規之刷卡行為進行儲值、採購菸酒類、券類商品或其他易於融通變現之商品。
同一日於同一特約商店3分鐘內有3筆以上交易或30分鐘內有5筆以上之刷卡交易者,或於同一特約商店單日刷卡逾10次(含)以上,或參加者於活動期間內於同一特約商店之刷退交易高於5筆以上等事項。
該交易為融資性交易或其他不實交易而有詐欺之情形。
Visa對兌獎事宜如有疑義,持卡人應提供交易憑證如發票簽單等資料,如拒絕提供者、不願接受調查或其他配合事項者。
對於本活動參加者因參與或中獎所產生或與其相關之任何直接、間接、偶然、特殊或相因而生之損失或損害(包括但不限於收入、利潤或信譽之損失),均與Visa 無涉,即使Visa 了解存在損失或損害(包括但不限於,因接收或處理登錄失敗、任何可能之電腦錯誤、任何電腦電訊系統或設備之停機或故障、或郵遞系統之地址錯誤或遺失之)可能性之情況下亦同。
參加者對本活動若有任何疑問可Email至visa@pulsepr.com.tw(Visa活動小組)洽詢。
凡屬Visa及其代理人或其僱用之服務供應商之員工,均不具參加資格。
有關本活動之一切相關事宜均受中華民國法律之約束。
Visa金融卡非實體商店購物交易權限,請洽詢您的發卡銀行。
若有任何Visa卡片使用上之問題,請洽詢您的發卡銀行。
Visa保留修改、變更、取消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,並毋需作事前通知。
本活動及相關注意事項之條款及細則,以Visa網站公佈為準,如有疑義或爭議,Visa擁有最終解釋權及決定權。

最新留言

  1. 蘋果米 2012-04-30
  2. 蘋果米 2012-05-07
  3. 奕任 2012-05-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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